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各應試專業科目命題大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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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1.表列各應試科目命題大綱為考試命題範圍之例示,實際試題並不完全以此為限,仍可命擬相關之綜合性試題。 2.如應考人發現最新公告版本內容錯誤或與當次考試公布之標準答案有不符之處,應依「國家考試試題疑義處理辦法」之規定,提出試題疑義,由本部召開試題疑義會議或專案會議研商,並以學術專業之共識及定論為正確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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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科目數 |
共計六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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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範圍及核心能力 |
一、受當事人之委託或法院之指定,辦理法律事務。 二、辦理商標、專利、工商登記、土地登記及其他依法代理之事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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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科目名稱 |
命題大綱 |
一 |
民法 |
一、總則及債 二、物權 三、親屬及繼承 |
二 |
民事訴訟法 |
一、總則 二、第一審程序 三、上訴審程序、抗告程序及再審程序 四、督促程序、保全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及人事訴訟程序 |
三 |
刑法 |
一、總則 二、分則 |
四 |
刑事訴訟法 |
一、總則 二、第一審 三、上訴、抗告、再審、非常上訴、簡易程序及附帶民事訴訟 |
五 |
行政法與強制執行法 |
一、行政法:75% (一)行政組織與公務員法 (二)行政程序法 (三)行政執行與行政罰 (四)訴願法與行政訴訟法 二、強制執行法:25% |
六 |
商事法與國際私法 |
一、公司法:20% 二、海商法:20% 三、票據法:20% 四、保險法:20% 五、國際私法: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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