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記者楊正海、校園特約記者吳昱玟/台北報導】

正值期中考期,就讀文化大學的郭姓同學在校外租屋處埋首讀書之際,突然聽到一陣急促的敲門聲。「是誰?」「是我!」同學不疑有他開門,卻見幾名彪形大漢堵在門口,拿著第四台的「專案和解書」要他們簽名。

業者恐嚇要追究刑責

「你們違法使用第四台、但公司既往不究,只要付接下來的使用費。」郭姓同學說,整個過程形同脅迫,業者說要是不簽和解書,就要追討過去兩年偷接線路的刑事和民事責任,還問說:「一次繳2萬,還是先繳3600元?」

房東不繳費 學生吃悶虧

學生租屋廣告中常見「包第四台」,卻有黑心房東把房子租出去後耍賴,不繳收視費,引發房客和業者間的糾紛。日前台北市陽明山文化大學一群在校外租屋的學生,就遭業者指控集體偷接第四台,揚言提出告訴,同學們紛紛被迫簽下和解書、繳費。

學生一旦簽下「和解書」,形同答應替房東繳交收視費用,當初租屋時,房東講明租金中包括第四台,但租約中未載明,房東反悔,學生就吃了悶虧。

有線路沒裝電視 也被迫付費

郭同學說,更離譜的是,有學生沒有電視機,也被業者要求簽和解書和付費單,只因為房間內有第四台的線路,根本不管學生有沒有使用,要求簽約的整個過程,形同脅迫。

由於前陣子第四台業者針對學校附近租屋密集的地區做全面普查,已經簽下和解書的學生,三天兩頭接到業者來電催繳費用,還沒被找上門的,人心惶惶,惟恐頭一個輪到自己,連續幾天在房間不敢開窗、開電燈,假裝不在宿舍,彼此用MSN互相問: 「走了沒有?」像躲在房間做賊一樣。

學生憤憤不平地說,租房子時,房東明明說包第四台、寬頻網路,沒想到竟是騙人的;學生最後找教官求援,居中協調,業者態度才轉溫和,答應以後針對房東。

校方不排除公布惡房東名單

學校教官說,今後若一再發生,學校不排除會適時的公布惡房東名單,避免再有同學受害。法界人士說,最保險的方式,學生租屋一定要將和房東之間的所有承諾,寫成白紙黑字的契約,不要便宜行事,讓人有機可乘。

租屋自保 訂契約不可少

【記者楊正海、校園特約記者吳旻玟/台北報導】

租屋學生被指控偷接第四台,碰上這種情形,若確定租屋時房東有承諾,一定要據理力爭,同時找同樓層的其他房客作證,證詞都具有法律效力;學生要切記,不可在業者要求下,簽下所謂的和解書。

文化大學教官宋忠平也認為,線路有可能是房東偷接,向承租人口頭承諾這些包含在房租中,後來翻臉不認帳。他請同學不要怕麻煩或擔心所得稅問題,租屋時一定要和房東簽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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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我踩到地雷了

因為我看了一下契約發現裡面沒有說包第四台

但是她貼的租屋廣告明明有說

而且我來這邊看房子的時候

她也說包四台

但我一時不察沒注意契約裡沒註明

畢竟那時候她表現的一副可靄可親

又拚命跟我說一切好談

現在看不到電視

還怕會被她連累

畢竟她是偷接的

誰知道業者會不會來找我

真是有夠可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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